公益性突出而收益不足是很多水利项目申报专项债券时面临的一大难题。近年来,广东水利改革创新,想方设法“挖潜增效”,推动更多水利项目成功申报专项债券。2021年至2024年,广东水利建设完成投资3643亿元,其中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879亿元,占比达24.1%,已成为水利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渠道。
分类施策推动项目多入库、早入库
近年来,省水利厅不断加大项目谋划工作力度,采取有收益水利项目“应报尽报”、有收益小型水利项目“同类打包”、公益性项目与有收益项目“关联打包”等方式,使水利项目产生收益符合专项债券申报要求,推动更多确有需要、晚干不如早干的项目成功纳入项目库并通过国家审核。
如农村集中供水项目较为分散,单个项目建设规模较小,如果按照单个项目申报专项债券难以通过审核。对此,省水利厅鼓励各地水利部门通过“同类打包”将县域内多个农村供水项目整合申报,不仅使项目达到一定规模符合专项债券申报条件,并对收益高和收益低的项目进行“肥瘦搭配”,使项目整体收益能覆盖融资成本。
多措并举提升项目审核通过率
省、市均建立了水利重大项目建设专项指挥部和并联审批机制,专门调度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安排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各地推进省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同时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强化要素保障,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截至目前,广东已储备总投资规模超3000亿元的成熟水利项目,2025年水利领域专项债券项目已入库储备项目490宗、资金需求591亿元。对黄茅峡水库工程、雷州半岛灌区工程等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将前期工作提级到由省水利厅牵头开展,以更大力度推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提档提速。同时,逐宗逐项开展前期工作质量评价,强化评价结果与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评优、信用等级评价等挂钩,倒逼前期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把握机遇用好“自审自发”新政策
2024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明确在广东等10个省份和河北雄安新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下放项目审核权限。
省水利厅抢抓“自审自发”试点机遇,一方面加强政策宣贯和政策指导,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围绕“自审自发”试点政策进行解读,讲解广东推动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指导各地精准对接政策;另一方面,指导各地借助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力量,对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收益结构及合法合规性等方面提供咨询评估等服务,分析项目融资平衡方案问题,强化“一案两书”规范性,提升申报质量。
文|记者 胡彦 通讯员 粤水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