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IPO丨磁谷科技收证监会注册阶段问询函 ,专利疑问待解答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宁
图/磁谷科技官网
6月8日,以磁悬浮鼓风机为核心产品的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谷科技)通过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并于6月27日提交注册。
“临门一脚”之际,7月7日,证监会向磁谷科技发出IPO注册阶段问询函。即使走到提交注册阶段,仍被证监会展开专利相关问询,作为科创板IPO企业,磁谷科技因研发及专利问题在多轮问询中被重点关注。这与磁谷科技的“起家之路”有较大关系。
证监会发函要求发行人解释
是否对实施许可的专利存在重大依赖
据磁谷科技申报材料显示,磁谷科技成立于2006年9月,2008年7月起公司开始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展开技术研发合作,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队由时任该校教师徐龙祥牵头。
在合作研发初期,发行人与南航之间技术开发合同中同时包括了专利实施许可事项,发行人向南航支付合同费用,但并未就费用作出具体划分。为明确双方开发经费与专利许可费用,双方一致同意,于2012年1月将原《磁悬浮轴承产业化关键技术开发合同书》约定事项重新签署为两份合同,分别为《磁悬浮轴承产业化关键技术开发合同书》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在证监会向磁谷科技发出IPO注册阶段问询函中,磁谷科技被要求说明是否存在作为被许可方使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或其他方专利的情形,若存在,说明实施许可专利的有效期和地域范围,实施许可的种类,专利许可使用费情况。许可专利在发行人主要产品中的应用情况,实施许可专利与发行人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发行人是否对实施许可的专利存在重大依赖。
截止发稿时,磁谷科技方面还未对问询进行答复。业界认为,磁谷科技的研发与成果所得多倚重于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展开技术研发合作期间。
磁谷科技的研发成果转化能力到底含金量如何?在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中,就磁谷科技近年的独立研发能力、主要研发成果及未获发明专利的原因做出解释称,公司现有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33项,申请日期均为2011年至2017年间。可见,磁谷科技手中的核心技术均在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期间。
答复函中,磁谷科技表示,2018年至2021年期间,磁谷新提交发明专利申请49项,其中1项已取得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即将获得授权。
磁谷科技解释称,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并申报新专利,主要由于公司采取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同时申请策略,导致发明专利审核周期较单独申请授予发明专利有所延长。
政府补助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逐步升高
除了发明专利及创新能力备受质疑,磁谷科技寸在依赖政府补贴、产品结构单一,主要收入来源过度依赖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销售等客观情况。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9年-2021年,公司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销售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在90%以上,产品结构较为单一,且在污水处理领域的应用占比较高。公司主营产品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主要客户以水务为主。
同时,作为技术含量并不是特别充分的工业类配套产品,无论是产品价格、销售规模等都将会受到市场格局较为明显的影响。
2019年-2021年公司主要产品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平均售价分别为37.27万元/台、33.09万元/台、26.76万元/台。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持续大幅下滑,如未来市场竞争继续加剧或其他影响毛利率变动的因素发生波动,公司将面临毛利率波动或降低的风险。对于这两个问题,磁谷科技截至发稿均未给予羊城晚报相关采访答复。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737.57万元、1363.35万元、1913.7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5.59%、24.65%、28.55%。上述比例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特别是2021年上半年,这一比例更是超过了50%。这也意味着,2021年上半年,磁谷科技的利润超过一半是来自政府补助。
对于以“科创”为核心竞争力的磁谷科技而言,如何应对市场竞争、注册阶段问询函如何回复等问题有待继续观察。(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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