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依法理性维权,远离代理退保

来源:金羊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22-03-18 18:19
金羊网  作者:  2022-03-18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近日,工银安盛人寿广东分公司全面启动了以“共促消费公平,共享数字金融”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活动,普及金融知识,开展风险提示,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构建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

以下“代理退保”案例,请广大消费者警惕,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简介

客户S女士2016年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2021年,S女士以销售人员未介绍清楚产品保障内容为由向保险公司投诉。

经保险公司调查,该保单的销售人员已从保险公司离职,销售人员陈述其与客户S女士为朋友关系,当时是S女士从自身保障出发选择购买重疾险产品,且在销售时已向S女士详细介绍清楚保障内容。

同时,保险公司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案件存在“代理退保”特点,一是投诉人声音特征及方言特点与新契约回访时的声音存在较大差异,疑似投诉人非S女士本人。二是投诉人使用的邮箱带有“tuibao(退保)”字样。

后续保险公司通过销售人员协助、保险公司服务人员上门服务等方式联系到S女士本人,向其提示“代理退保”可能导致其合法权益受损,并再次向S女士详细介绍产品保障内容,S女士最终决定继续持有保单,并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表示感谢。

案例分析

根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投诉人提出消费投诉,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代理退保”是指一些个人或社会团体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各种途径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信息,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维权”等事宜,枉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案属于典型的“代理退保”案件,保险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始终不放弃,最终成功挽回客户,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风险提示

1、保险的意义在于保障,消费者在终止合同前需分析利弊慎重做出选择。

2、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切勿轻信“代理退保”,避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3、工银安盛人寿广东分公司温馨提示您,学习金融知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如遇金融消费纠纷,可向广东正和消保中心寻求免费帮助(拨打热线电话4009-888-188或搜索正和消保小程序)


图片 | 工银安盛人寿广东分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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