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绮曼 通讯员 穗规资宣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总对总”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近日印发。《通知》提出,广州将进一步优化全市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总对总”业务操作,抵押登记业务全面网办,省内抵押登记业务(深圳除外)可跨城办理。
《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12日起,广州各银行的房屋类单笔抵押权设立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全部通过金融总对总系统网上申请办理。企业、群众在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时,可通过各银行网点设置的便民服务窗口,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必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即日起,对广东省内(深圳除外)其他地区银行通过金融总对总系统提交的广州地区房屋类已上线业务,广州不动产登记机构可直接办理。也就是说,通过金融总对总系统,广东省内金融机构申请广州地区的房屋抵押登记、涂销抵押登记业务可跨城办理。
同时,为提高业务处理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安全性,促进整体处理效率的提升,在办理登记业务的申请书、抵押合同的签署中,将对抵押人、抵押权人采用电子签名认证和后续流程电子化处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登簿后,向抵押权人推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零跑动、跨城办。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总对总”服务,将信贷业务和抵押登记业务的审批流程有机串联和整合,减少申请人线下跑动,减少上传申请资料,提升贷款审核与放款效率,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