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财经评论员 李志文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椰树集团被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0万元,理由是“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笔者查询发现,这不是椰树集团第一次被罚,早在2019年3月,它就曾因为同样的理由被罚20万元。
笔者认为,营销可以接地气,但不可以无下限。此前,椰树牌椰汁的产品包装一直以另类著称,其全是字的瓶身加上大胆的色彩运用,虽然在设计上称不上美观,但配上“坚持在海南岛用新鲜椰子肉生榨”等特色鲜明的广告词也算是接地气。但近几年,椰树集团的广告营销变得越来越出格——“曲线动人”"白白嫩嫩""“我从小喝到大”等充满暗示性的广告词配上性感美女的图片,很难不让人浮想联翩。
这类低俗、博人眼球的营销方案虽然给椰树集团带来了巨大的流量,但这种热度仅是伴随争议而出现的,绝非长久的,且对企业发展百害而无一利。随着时间的流逝,椰树集团留给消费者的印象可能最终仅剩一地鸡毛。
另外,企业的发展,从根本上来说,靠的不是营销,而是产品质量。这一简单的道理,消费者早就告知椰树集团了。在椰树集团因低俗广告深受舆论漩涡时,消费者就直言不讳地表示,他们购买椰树牌椰汁的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它“好喝”。可惜,椰树集团偏执地对此充耳不闻,反而舍本逐末,花大力气去做惹人嫌的营销。要知道,曾经只重视广告投放的央视标王,如秦池酒厂、孔府宴酒、熊猫手机等,早就走向衰亡了。
希望此次有关部门的处罚,能让椰树集团幡然醒悟,从此停止低俗营销。
来源 | 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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