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关键少数,广东省分行纪委驻中山市分行纪检组实施三大举措,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架好制度柱,压实监督责任。分别制定《中山市分行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山市分行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中山市分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及《驻中山市分行纪检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四张清单,对不同主体承担的责任、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形式等作出明确的要求和指引,通过四维一体的制度打造,搭好同级监督的四梁八柱。
通过一年的实践和探索,“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民主集中制得到落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逐步形成。走好执行路,维护监督权威。日常监督中,认真组织“两谈两述”,通过谈心谈话、述责述廉,协助一把手查问题、找差距;严格落实“三会”制度,督促驻在行按要求召开党委会、会商会议、民主生活会,按流程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
专项监督中,认真执行“四督四看四查”,即:督组织领导,看是否重视,查主体责任;督责任落实,看是否担当,查作风建设;督工作推进,看是否落实,查业务流程;督目标考核,看是否措施有效,查整改落实,提升监督质效。通过多种形式的综合运用,把监督做实做细,维护监督的权威。敲响警示钟,确保监督实效。一是积极运用案例警示教育,驻在行党委会上,通报本系统内被查处的一把手任性滥权典型案例,为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打“预防针”。二是灵活运用廉政提醒教育,在关键时节点,或“一把手”存在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重点围绕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向“一把手”发出提醒函,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拧紧思想开关,敲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廉洁履职警钟。如中秋国庆两节前向一把手发出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提醒函。以案例为镜鉴、以提醒函为警钟,督促驻在行党委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李洁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