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10日,银保监祭出重拳,将从这个月起在银行保险业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其中,10月-11月由各银保监局组织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自查,随后在12月前对重点机构和重点业务。在下达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表示了企业董事会将负担起最终责任,而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罚,而涉及违法的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银保监列出的保险保险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包括但不限于),一共涉及产品、销售、理赔、互联网保险等四个方面。其中,产品方面为大众最容易受到误导的有“保险条款内容不明确、指代性不强”和“对停售险种进行自动产品转换”。如航班延误险中对航班取消和延误、起飞时间和到达时间的概念界定不清,易使消费者混淆;而产品停售时,即以“产品升级"等名义短信通知投保人,默认投保人同意转换为替代产品,对新产品未尽说明告知义务,未履行新产品的投保手续。
在销售方面,销售人员在展业过程中盲目追求业绩和佣金收入,为达成保险合同,存在未向消费者如实告知、披露保单信息的情况,将成为重要自查和整顿内容。包括业务员以其他金融产品名义宣传保险产品、夸大保险责任或收益,夸大保险保障范围、隐瞒影响投保决策的内容等。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对保险产品效果或收益做出与条款不符的承诺,也是重要整治内容。
在理赔方面,重点整顿未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理赔所需单证资料;销售人员代索赔时,不及时报案;不及时将客户提供的理赔资料递交保险公司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互联网保险方面,则涉及对保险产品关键信息说明不充分、不明确,如宣传销售时,为吸引消费者购买,故意使用误导性词语组合,混淆和模糊保险责任,导致消费者不能正确理解产品功能和特点,购买不符合自身保障需求的产品;互联网业务中重要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客户告知不够标准、清晰,如销售页面所载条款或保险责任不全,重要内容未采取字体、颜色等特别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将投保过程嵌入其他诸如网络借款等业务流程,而对保额、保费、保险责任、保险产品的承保机构等投保信息告知不足,导致消费者对投保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