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个月后 康得新回复深交所是否存在财务造假等问题

来源:新京报 作者:肖玮 发表时间:2019-06-11 18:31

在今年首次曝出债务违约的第二天1月16日,上市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得002450下称“康得新”)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时隔近5个月后,6月10日康得新对该问询函进行回复,涉及问题包括资金存放、是否存在财务造假情形等。

回复是否存在财务造假:2015年-2017年货币资金与函证一致

关于账上巨额货币资金问题,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表示,康得新2018年三季报显示,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150.14亿元,要求康得新说明公司存在大额货币资金但未能按期兑付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以及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存在不确定性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自查说明公司货币资金等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财务造假情形。

对此,康得新回复称,经公司自查,公司的2015年、2016年、2017年度财务报表所列报表的货币资金数据与会计师事务所向相关银行取得的函证中所记载显示的数额一致。公司2018年年报发布后,公司对货币资金等财务报表项目持续自查,但由于相关人员离职或失联,业务资料交接缺失,部分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配合意愿较差,且公司目前正在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尚不能排除存在个别工作人员违反内控制度进行违规操作的可能性。

康得新表示,导致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以及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无法兑付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账户被司法冻结无法对外支付,且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大额货币资金网上银行显示余额与实际可用余额存在巨大差异。公司管理层已经向证监会和银保监会进行投诉,并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出商务函,同时公司正在积极准备采取法律手段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不排除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关于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康得新表示,根据《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与康得新及下属3家子公司的账户可以实现上拨下划功能。因此,康得投资集团有机会从其自有账户提取康得新及下属3家子公司账户上拨的款项。

康得新表示,由于康得新及下属3家子公司自己账户的对账单并不反映账户资金被上拨的信息,也没有内部划转的原始材料,所以公司及3家子公司无法知悉是否已经发生了与康得投资集团的内部资金往来。公司不排除公司资金通过《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被存入康得投资集团及其关联人控制的账户的可能性。

此外,对于预付中国化学赛鼎逾21亿设备款的问题,康得新回复称,今年5月8日,公司收到的中国化学赛鼎回函称,中国化学赛鼎了解到,设备供应商收到货款后已直接或间接将该批货款汇入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账户。中国化学赛鼎称,康得投资集团书面回复中国化学赛鼎,供应商已将预付款转付给康得投资集团,康得投资集团将该等货款暂借给康得新。

康得新表示,针对中国化学赛鼎的说明,公司展开严格自查,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康得新未收到过任何康得投资集团给付的采购委托协议项下退款,公司亦未从康得投资集团获知关于该等预付款已经退回给康得新的任何形式的确认或者支付凭证。鉴于公司目前未收集到其他确凿的相关证据,出于谨慎考虑,公司董事会不排除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康得新表示,针对前述问题,目前公司仍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待相关信息和证明资料获取完整时,公司不排除会采取法律手段以维护公司利益。

未做到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性

深交所还要求康得新对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及运行情况进行说明。

对此,康得新表示,公司已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10年11月)、《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0年11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0年11月)等相关内部制度,但在公司过去的治理中,因管理不到位,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做到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性。

其中,主要原因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公司内控制度使用公司印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内控制度隐瞒需要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内控制度超越权限决策相关交易。

康得新表示,目前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其中包括努力纠正可能存在于公司管理中的资产及财务混同问题、重点就对外担保和资金划拨使用设置了审批流程,以及建立内部廉洁自律工作小组,监督违反内控制度的行为,并就已发现的涉嫌刑事责任的案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申请立案侦查。

研讨债务重组及引入战略投资者方案

此外,康得新在回复中披露了新一届董事所做的自查公司运营情况、自主开展纾困和推进重组等工作。

关于自查公司运营情况,康得新表示,公司组织了独立的中介机构对公司开展清产核资,包括组织咨询机构及评估师对公司资产开展自查及估值、组织会计师对公司货币真实性和应收账款真实性进行专项核查、组织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公司短期资金需求进行测算等。

关于自主开展纾困和推进重组,康得新表示,公司新任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在行业、战略、法律、财务等方面持续推进公司的自主纾困与重组工作,包括积极为公司寻找战略投资人、积极为公司寻找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合作伙伴、组织资产管理公司、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及评估师等专业人士持续研讨债务重组方案及引入战略投资者方案。

关于自我纠错,康得新表示,公司所做工作包括新任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在公司内部开展全面业务梳理,对各部门业务发展情况与负责人进行沟通,并在此基础上调整组织架构,调整人员及岗位配置,努力纠正可能存在于公司治理中个别的人员及财务混同问题,保持公司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之间的独立性;进行沟通安抚,确保安全及稳定生产;与核心客户供应商进行接洽,确保核心客户及供应商的稳定。

最后,康得新表示,公司会采取起诉应诉等法律行动及沟通协商等自力救济手段,主动追回公司资产,其中包括与地方政府、银行以及债权人进行磋商沟通;与产生诉讼纠纷的银行及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并积极应诉;积极接洽公司境外资产管理人,收回境外投资;针对有关单位违规造成公司资金损失的行为,积极采取法律行动;与相关监管部门沟通个别单位违规造成公司货币资金损害的行为。记者 肖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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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个月后 康得新回复深交所是否存在财务造假等问题
新京报  作者:肖玮  2019-06-11

在今年首次曝出债务违约的第二天1月16日,上市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得002450下称“康得新”)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时隔近5个月后,6月10日康得新对该问询函进行回复,涉及问题包括资金存放、是否存在财务造假情形等。

回复是否存在财务造假:2015年-2017年货币资金与函证一致

关于账上巨额货币资金问题,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表示,康得新2018年三季报显示,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150.14亿元,要求康得新说明公司存在大额货币资金但未能按期兑付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以及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存在不确定性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自查说明公司货币资金等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财务造假情形。

对此,康得新回复称,经公司自查,公司的2015年、2016年、2017年度财务报表所列报表的货币资金数据与会计师事务所向相关银行取得的函证中所记载显示的数额一致。公司2018年年报发布后,公司对货币资金等财务报表项目持续自查,但由于相关人员离职或失联,业务资料交接缺失,部分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配合意愿较差,且公司目前正在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尚不能排除存在个别工作人员违反内控制度进行违规操作的可能性。

康得新表示,导致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以及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无法兑付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账户被司法冻结无法对外支付,且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大额货币资金网上银行显示余额与实际可用余额存在巨大差异。公司管理层已经向证监会和银保监会进行投诉,并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出商务函,同时公司正在积极准备采取法律手段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不排除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关于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康得新表示,根据《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与康得新及下属3家子公司的账户可以实现上拨下划功能。因此,康得投资集团有机会从其自有账户提取康得新及下属3家子公司账户上拨的款项。

康得新表示,由于康得新及下属3家子公司自己账户的对账单并不反映账户资金被上拨的信息,也没有内部划转的原始材料,所以公司及3家子公司无法知悉是否已经发生了与康得投资集团的内部资金往来。公司不排除公司资金通过《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被存入康得投资集团及其关联人控制的账户的可能性。

此外,对于预付中国化学赛鼎逾21亿设备款的问题,康得新回复称,今年5月8日,公司收到的中国化学赛鼎回函称,中国化学赛鼎了解到,设备供应商收到货款后已直接或间接将该批货款汇入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账户。中国化学赛鼎称,康得投资集团书面回复中国化学赛鼎,供应商已将预付款转付给康得投资集团,康得投资集团将该等货款暂借给康得新。

康得新表示,针对中国化学赛鼎的说明,公司展开严格自查,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康得新未收到过任何康得投资集团给付的采购委托协议项下退款,公司亦未从康得投资集团获知关于该等预付款已经退回给康得新的任何形式的确认或者支付凭证。鉴于公司目前未收集到其他确凿的相关证据,出于谨慎考虑,公司董事会不排除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康得新表示,针对前述问题,目前公司仍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待相关信息和证明资料获取完整时,公司不排除会采取法律手段以维护公司利益。

未做到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性

深交所还要求康得新对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及运行情况进行说明。

对此,康得新表示,公司已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10年11月)、《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0年11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0年11月)等相关内部制度,但在公司过去的治理中,因管理不到位,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做到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性。

其中,主要原因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公司内控制度使用公司印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内控制度隐瞒需要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内控制度超越权限决策相关交易。

康得新表示,目前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其中包括努力纠正可能存在于公司管理中的资产及财务混同问题、重点就对外担保和资金划拨使用设置了审批流程,以及建立内部廉洁自律工作小组,监督违反内控制度的行为,并就已发现的涉嫌刑事责任的案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申请立案侦查。

研讨债务重组及引入战略投资者方案

此外,康得新在回复中披露了新一届董事所做的自查公司运营情况、自主开展纾困和推进重组等工作。

关于自查公司运营情况,康得新表示,公司组织了独立的中介机构对公司开展清产核资,包括组织咨询机构及评估师对公司资产开展自查及估值、组织会计师对公司货币真实性和应收账款真实性进行专项核查、组织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公司短期资金需求进行测算等。

关于自主开展纾困和推进重组,康得新表示,公司新任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在行业、战略、法律、财务等方面持续推进公司的自主纾困与重组工作,包括积极为公司寻找战略投资人、积极为公司寻找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合作伙伴、组织资产管理公司、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及评估师等专业人士持续研讨债务重组方案及引入战略投资者方案。

关于自我纠错,康得新表示,公司所做工作包括新任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在公司内部开展全面业务梳理,对各部门业务发展情况与负责人进行沟通,并在此基础上调整组织架构,调整人员及岗位配置,努力纠正可能存在于公司治理中个别的人员及财务混同问题,保持公司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之间的独立性;进行沟通安抚,确保安全及稳定生产;与核心客户供应商进行接洽,确保核心客户及供应商的稳定。

最后,康得新表示,公司会采取起诉应诉等法律行动及沟通协商等自力救济手段,主动追回公司资产,其中包括与地方政府、银行以及债权人进行磋商沟通;与产生诉讼纠纷的银行及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并积极应诉;积极接洽公司境外资产管理人,收回境外投资;针对有关单位违规造成公司资金损失的行为,积极采取法律行动;与相关监管部门沟通个别单位违规造成公司货币资金损害的行为。记者 肖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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