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的养老“红包”,试点即将期满的税延养老险随着新个税法全面实施,再次背负求变的声音。
根据银保监会批复,目前已有中国人寿、平安养老、新华保险等16家险企获批经营税延养老险。然而,截至去年底的试点7个月中,税延养老险表现并不佳。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集团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周燕芳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8年共有16家保险公司开展个人税延养老业务,累计实收保费约7000万,承保件数约4万件。按此计算,平均每家保险公司的税延养老保险保费收入只有437.5万元。
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六大专项附加扣除逐渐落地,纳税人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减税福利。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也使得税延养老险的试点进一步面临挑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个税起征点提高之后,原来的税收递延额度就显得吸引力不足,真正从这一制度中获益的人收入门槛也有所提高。基本养老保险要有实质性地降费,才尽可能为第三支柱释放更多市场空间。
“0税一族”增加,税延养老险税收递延门槛提高
所谓税延养老险,是指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享受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这样可以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从而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简单来说,购买税延养老险在现阶段可以帮你减轻税负;在交费过程中,养老金会增值;在领取时,再缴纳所得税。
对于税延养老险如何增值,中国银保监会算过一笔账,若个人30岁开始购买,每月投保1000元,到60岁退休时总共缴纳保费36万元,但账户价值变成了61.8万元。这些钱可以按年领取或者按月领取。通过精算,一个月可以领到2746元。
2018年4月2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后,不少之前要缴纳个税的纳税人已经变为“0税一族”。记者从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中了解到,自去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施行3个月,已有7000多万个税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税。今年1月1日,六大专项附加扣除逐步落地,“0税一族”人数也持续增加。
在减税的大背景下,税延养老险也迎来新的挑战。《通知》规定,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按照规定,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也就是说,月收入在约1.66万元以下的个人,只能按6%的比例来扣除,高于1.67万元则按1000元来扣除。
按照新个税法实施之前的标准,月收入只要在3500元以上,就有相应的额度享受税延养老险税收递延的政策。以月收入4500元为例,按规定,如购买税延养老险,则有270元无需当月缴税。而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之后,这一月收入的人将无需再缴纳个税,省了一笔钱的同时,其购买税延养老险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税收递延额度,这对保险公司下阶段推广税延养老险提出了新的挑战。
朱俊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个税起征点提高之后,原来的税收递延额度就显得吸引力不足,真正从这一制度中获益的人收入门槛也有所提高。
记者注意到,税延养老险在推出之初,就已有不少分析认为,此类保险对高收入人群更有吸引力,一方面,高收入人群所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更高,比如20%等,而在领取阶段则只需按约7.5%的比例来缴税。另一方面,高收入人群的闲钱更多,有剩余的钱用于购买税延养老险。如果依照此前业界分析,今年即使调高了个税起征点,也对税延养老险的市场影响不大,毕竟高收入群体在今年的政策之下,大概率仍有额度来进行税收递延。
对此,新京报记者咨询多家保险公司发现,虽然市场情况有变,但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并未对目前销售的税延养老险产品进行相应的调整。
叫好不叫座? 试行7个月保费不足1亿元
实际上,税延养老险自2018年5月1日试点以来表现不尽如人意。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集团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周燕芳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8年,共有16家保险公司开展个人税延养老业务,累计实收保费约7000万,承保件数约4万件。
此前,民生证券曾预测,假设税延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在每月缴费额度 1000 元、缴纳人数 3000 万人、参与度 50%的中性情景下,每年新增保费为 1800 亿元。对比来看,实际情况中仍存在不小的差距。
对于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税延养老险叫好不叫座的原因之一是个人办理税延养老险扣税程序复杂,特别是还需要公司财务部门协助办理,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此外,有分析认为,相关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税延养老险税收递延的额度太低以及客户在领取退休金阶段,还要缴纳约7.5%比例的税收等因素也造成税延养老险市场的冷清。根据《通知》,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其他所得”项目。
而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说,税延养老险或多或少带有普惠性质,公司难以从这类保险产品上盈利,所以营销意愿也不足。保险营销员更看中佣金,税延养老险相对于其他保险而言,没有佣金方面的优势。
一位保险从业者对记者坦言:“这个产品不好卖,社会关注度也不高,吸引力不足,而且税延对个人的影响微乎其微,毕竟税收延递并不是免税,到领取阶段还是要交税。之前公司也鼓励我们购买这类保险,但是我收入不高,还要还房贷、养孩子,最后也就算了。”
不过,记者注意到,税延养老险的收益率优势明显。根据监管要求,税延养老险产品积累期养老资金的收益类型分为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分别对应A、B、C三类产品。
A类产品是指在积累期提供确定收益率(年复利)的产品,每月结算一次收益。
B类产品是指在积累期提供保底收益率(年复利),同时可根据投资情况提供额外收益的产品,每月或每季度结算一次收益。
C类产品是指在积累期按照实际投资情况进行结算的产品,至少每周结算一次。
记者翻阅保险公司相关税延养老险产品发现,大多数A类产品都将保证利率定为年利率3.5%,在目前打破理财产品刚兑的市场环境下,这一收益率有一定优势。
专家:提高税收递延限额 降低领取阶段比例税率
近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联合国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作为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截至2017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41亿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7.3%,按照这一标准,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但目前我国养老第一支柱占比仍较大,第三支柱还有极大增长空间,发展税延养老险对建设养老第三支柱有极大的意义。
根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年要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相关政策将在5月1日实施,这或将给税延养老险带来新的发展空间。
朱俊生对记者表示,基本养老保险要有实质性地降费,才尽可能为第三支柱释放更多市场空间。对于税延养老险该如何发展,朱俊生提出几点建议。他表示,首先要大幅提高税收递延的额度,将目前最高为1000元的限额,提高到3000元~5000元。其次可以把将来领取阶段的交税比例由7.5%降低到3%~5%。此外,针对相关扣税环节手续比较繁琐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可加强联动,简化这一环节。
对此,郝演苏认为,应该把税延养老险设计成一个简单、便宜、物美价廉的养老保险产品,更强调普惠性质,只是需要为这类保险设置购买的限额即可。“现在纳税人的税负也减轻了,即使没有税收递延的额度,也有动力花钱去购买这款实惠的产品。而有税收递延额度的个人,也可以享受税收递延的优惠政策,购买这类保险产品。”
周燕芳在今年两会中也对税延养老险的发展建言献策,她提出了四大举措,一是扩大税收递延政策适用产品范围和地域范围。二是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一方面降低领取阶段税率;另一方面提高税收优惠额度。三是实现税务信息共享,简化税务申报流程。四是探索建立自动加入、缴费配比等机制,加快市场参与率。相关措施例如根据税务信息为可享受税延养老保险政策优惠的人群,自动开设税延养老个人账户等。 记者 潘亦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