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公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两险合并后,如何确定缴费费率?个人如何缴费?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合并,始于2016年12月下旬。当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授权国务院组织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12个试点城市分别为河北邯郸市、山西晋中市、辽宁沈阳市、江苏泰州市、安徽合肥市、山东威海市、河南郑州市、湖南岳阳市、广东珠海市、重庆市、四川内江市、云南昆明市。
试点时,合并实施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目前,这一缴费规则得到国务院正式确认。
为何要将两种保险合并?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改革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基金互济能力,更好地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有利于提高行政和经办服务管理效能,降低运行成本。
两险合并如何提高服务效能和降低企业成本?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介绍,合并两个险种并不直接带来费率降低,但能带来制度运行成本的下降。
不过,按照国务院此次合并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未来费率还将有所调整。将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记者 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