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狮头2800万元内幕交易案:知情人与商业伙伴通话泄密

来源:中国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18-12-29 21:5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涂静、谢锋涉嫌内幕交易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作出行政处罚。

2015年12月11日,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海融天)与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安集团)协商借壳上市,双方初步同意共同参与重组狮头股份。参与人员有苏州海融天董事长陈某昌,潞安集团董事长李某平、总经理游某、总会计师洪某、副总经理吴某增、秘书处处长吴某清。

陈某昌作为内幕知情人,在2015年12月12日至2016年1月23日内幕敏感期内与商业伙伴涂静通话64次,其中,2016年1月4日苏州海融天向狮头集团汇缴保证金,当天陈某昌与涂静、涂静与谢锋、谢锋与王某进行电话联系,王某于当天通过手机开立证券账户。2016年1月5日至8日,谢锋控制使用“杨某艳”“王某”账户批量、突击、集中买入“*ST狮头”243.74万股,成交金额2837.32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青海证监局决定对涂静、谢锋处以4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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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狮头2800万元内幕交易案:知情人与商业伙伴通话泄密
中国网  作者:  2018-12-2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涂静、谢锋涉嫌内幕交易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作出行政处罚。

2015年12月11日,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海融天)与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安集团)协商借壳上市,双方初步同意共同参与重组狮头股份。参与人员有苏州海融天董事长陈某昌,潞安集团董事长李某平、总经理游某、总会计师洪某、副总经理吴某增、秘书处处长吴某清。

陈某昌作为内幕知情人,在2015年12月12日至2016年1月23日内幕敏感期内与商业伙伴涂静通话64次,其中,2016年1月4日苏州海融天向狮头集团汇缴保证金,当天陈某昌与涂静、涂静与谢锋、谢锋与王某进行电话联系,王某于当天通过手机开立证券账户。2016年1月5日至8日,谢锋控制使用“杨某艳”“王某”账户批量、突击、集中买入“*ST狮头”243.74万股,成交金额2837.32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青海证监局决定对涂静、谢锋处以4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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