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前最后冲击 电商法将开启更规范有序的时代

来源:金羊网 作者:马化展 发表时间:2018-12-20 22:04

羊城晚报记者 马化展

还有十天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就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商法》即将开启一个更加规范有序的新时代。为配合这一新政的到来,近来相关配套政策密集发布。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相关电商企业、商家等也在为此做最后的准备。

电子商务行为有法可依

近日,有广州市民向羊城晚报记者反映,部分在线票务服务平台捆绑销售的现象仍然存在。记者通过微信小程序里的同程艺龙火车票,选中一张高铁票并提交订单之后,看到还出现由于默认捆绑销售“优选服务”,而使得订单总额多出30元的情况。而携程也还有类似情况。

细究起来,这或违反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但是对这种行为界定最清晰的,还是将于约十天后正式实施的《电商法》。《电商法》第19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记者也留意到,近期一些在线票务服务平台已调整该销售方式,如不久之前存在捆绑销售现象的驴妈妈、途牛。

《电商法》明确规范的内容,远不止捆绑销售现象。针对今年“双十一”前仍出现的“二选一”,《电商法》有“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严厉处罚措施;针对此前多个商家指责某电商平台的“假货”现象,《电商法》指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正因《电商法》可令消费者、商家、电子商务平台等更加有法可依,它被寄予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的厚望。

跨境电商行业更加规范

过去几个月,《电商法》备受关注的原因,还在于对其会对跨境电商零售及代购产生何种影响。

对于保持快速增长的跨境电商,《电商法》用了较大篇幅表述与“支持及推动”有关的内容,并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不久之前艾媒咨询发布的数据显示,84.0%的用户认为《电商法》实施后,可为其带来的最大影响是保证产品来源和渠道透明化,另外61.9%的用户认为《电商法》可规范跨境电商行业税收乱象。艾媒咨询分析师也认为,《电商法》的实施可对跨境电商行业起到规范、监督作用,整治以往行业内的一些乱象,推动行业发展。洋码头创始人兼CEO曾碧波表示:“过去3年来政府密集出台相关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从业者来说,意味着对行业的鼓励和认可,且在未来几年政策红利仍将持续释放。”

至于代购行业,《电商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概念的规定,使得“微商”基本被纳入其中,当然也包括电商平台上的代购者。电子商务经营者之中,除少数群体之后,都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以及履行纳税义务。住在深圳、常去香港“扫货”的代购者刘先生向记者表示,如果不同类型的代购都被算入这一范畴,微商数量可能减少,部分或转型、转行。在广州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做代购生意的陆先生,近来就提醒朋友可在其平台购买一些海外化妆品,因为“考虑到《电商法》即将实施,决定清仓处理,而售价已接近成本价”。

迎来实施前最后冲击阶段

出于做好同即将到来的《电商法》的衔接等考虑,近来相关政策密集发布,会议接连召开,电商企业也在为此做一定准备。

近日,为贯彻落实《电商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督总局出台《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麻策律师认为,这解决了市场登记中的经营场所难点问题,不仅降低了登记的成本负担,也提升了登记便利。

在跨境电商这一细分领域,也相继有多项文件发布,例如11月底,商务部、财政部等十几个部委联合发布了3份进口跨境电商政策文件。在此之中,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调整之后,消费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的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而实施之日与《电商法》同为2019年1月1日。网易考拉CEO张蕾透露,据此,网易考拉正积极研究调整后的商品清单,力求引进更多满足国内消费者需求的跨境进口消费品类。

作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许多人期待《电商法》能为中国电子商务揭开更加规范有序的新篇章。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电商法》的到来填补了一大法律空白,引领行业更加规范化。也希望相关细则能够系统化,同时也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记者观察:

部分微商和代购者或需谋求转型

很少有一个话题过了很长时间仍持续发酵,但是微商基本纳入《电商法》监管范畴却是如此。过去几个月,一直有网络传言称,“微商和代购要因此‘凉凉’了”。但是,根据记者研究及采访,由于《电商法》对此仅有原则性的规定,在未有细则之前断言怕会略显武断。

譬如,通过朋友圈信息,由朋友在海外进行代购,个人和代购者之间形成的什么关系?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麻策律师认为,形成的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而非消费合同关系。如果按此说法,此时的代购者并非《电商法》里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可能需要参考盈利数额、活动次数、时间长短等。“《电商法》更多只是概念性规范,预计未来会出台监管细则才能更加捋清。”他说。

不过,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公司或个人,纳入监管序列则并无异议。再加上最新重申的“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规定,这其中的部分商家或会在《电商法》实施之后受到较大影响。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本来就处于“灰色地带”的跨境代购今后运作或将会更难。

这些年来,伴随跨境电商的发展,代购行业规模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也滋生了一些乱象。因此无论是否会受冲击,转型或应成为部分微商和代购者的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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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前最后冲击 电商法将开启更规范有序的时代
金羊网  作者:马化展  2018-12-20

羊城晚报记者 马化展

还有十天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就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商法》即将开启一个更加规范有序的新时代。为配合这一新政的到来,近来相关配套政策密集发布。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相关电商企业、商家等也在为此做最后的准备。

电子商务行为有法可依

近日,有广州市民向羊城晚报记者反映,部分在线票务服务平台捆绑销售的现象仍然存在。记者通过微信小程序里的同程艺龙火车票,选中一张高铁票并提交订单之后,看到还出现由于默认捆绑销售“优选服务”,而使得订单总额多出30元的情况。而携程也还有类似情况。

细究起来,这或违反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但是对这种行为界定最清晰的,还是将于约十天后正式实施的《电商法》。《电商法》第19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记者也留意到,近期一些在线票务服务平台已调整该销售方式,如不久之前存在捆绑销售现象的驴妈妈、途牛。

《电商法》明确规范的内容,远不止捆绑销售现象。针对今年“双十一”前仍出现的“二选一”,《电商法》有“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严厉处罚措施;针对此前多个商家指责某电商平台的“假货”现象,《电商法》指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正因《电商法》可令消费者、商家、电子商务平台等更加有法可依,它被寄予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的厚望。

跨境电商行业更加规范

过去几个月,《电商法》备受关注的原因,还在于对其会对跨境电商零售及代购产生何种影响。

对于保持快速增长的跨境电商,《电商法》用了较大篇幅表述与“支持及推动”有关的内容,并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不久之前艾媒咨询发布的数据显示,84.0%的用户认为《电商法》实施后,可为其带来的最大影响是保证产品来源和渠道透明化,另外61.9%的用户认为《电商法》可规范跨境电商行业税收乱象。艾媒咨询分析师也认为,《电商法》的实施可对跨境电商行业起到规范、监督作用,整治以往行业内的一些乱象,推动行业发展。洋码头创始人兼CEO曾碧波表示:“过去3年来政府密集出台相关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从业者来说,意味着对行业的鼓励和认可,且在未来几年政策红利仍将持续释放。”

至于代购行业,《电商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概念的规定,使得“微商”基本被纳入其中,当然也包括电商平台上的代购者。电子商务经营者之中,除少数群体之后,都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以及履行纳税义务。住在深圳、常去香港“扫货”的代购者刘先生向记者表示,如果不同类型的代购都被算入这一范畴,微商数量可能减少,部分或转型、转行。在广州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做代购生意的陆先生,近来就提醒朋友可在其平台购买一些海外化妆品,因为“考虑到《电商法》即将实施,决定清仓处理,而售价已接近成本价”。

迎来实施前最后冲击阶段

出于做好同即将到来的《电商法》的衔接等考虑,近来相关政策密集发布,会议接连召开,电商企业也在为此做一定准备。

近日,为贯彻落实《电商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督总局出台《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麻策律师认为,这解决了市场登记中的经营场所难点问题,不仅降低了登记的成本负担,也提升了登记便利。

在跨境电商这一细分领域,也相继有多项文件发布,例如11月底,商务部、财政部等十几个部委联合发布了3份进口跨境电商政策文件。在此之中,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调整之后,消费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的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而实施之日与《电商法》同为2019年1月1日。网易考拉CEO张蕾透露,据此,网易考拉正积极研究调整后的商品清单,力求引进更多满足国内消费者需求的跨境进口消费品类。

作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许多人期待《电商法》能为中国电子商务揭开更加规范有序的新篇章。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电商法》的到来填补了一大法律空白,引领行业更加规范化。也希望相关细则能够系统化,同时也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记者观察:

部分微商和代购者或需谋求转型

很少有一个话题过了很长时间仍持续发酵,但是微商基本纳入《电商法》监管范畴却是如此。过去几个月,一直有网络传言称,“微商和代购要因此‘凉凉’了”。但是,根据记者研究及采访,由于《电商法》对此仅有原则性的规定,在未有细则之前断言怕会略显武断。

譬如,通过朋友圈信息,由朋友在海外进行代购,个人和代购者之间形成的什么关系?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麻策律师认为,形成的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而非消费合同关系。如果按此说法,此时的代购者并非《电商法》里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可能需要参考盈利数额、活动次数、时间长短等。“《电商法》更多只是概念性规范,预计未来会出台监管细则才能更加捋清。”他说。

不过,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公司或个人,纳入监管序列则并无异议。再加上最新重申的“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规定,这其中的部分商家或会在《电商法》实施之后受到较大影响。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本来就处于“灰色地带”的跨境代购今后运作或将会更难。

这些年来,伴随跨境电商的发展,代购行业规模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也滋生了一些乱象。因此无论是否会受冲击,转型或应成为部分微商和代购者的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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