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老年人财产类犯罪多发 这些典型骗局要防范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李万祥 发表时间:2018-10-23 19:29

养老钱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物质保障。近年来,以老年人为目标的侵财犯罪逐渐成为经济犯罪领域的突出现象,一般多以高息理财、低价买房、低价旅游等方式骗取老年人钱财。针对典型骗局和常见犯罪手段,专家建议,老年人要增强识别、防范骗局的能力。同时,社会各界一起帮助老年人守好养老钱,让他们安乐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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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出境游,

保证金难退回

近年来,“退休之后出去走一走,环游世界”成了不少老年人的梦想。有骗子瞅准了这个机会,以低价出境游为名骗取旅游保证金的新型合同诈骗犯罪屡有发生。

“犯罪分子虚构能够提供出境旅游服务,或者虽然提供真实的低价出境旅游服务,但要求旅游者交纳高额保证金,再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保证金,实际上钱款均被犯罪分子占为己有。”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钟欣说。

在北京三中院审理的一起骗取保证金的犯罪中,被告人虚构了一家旅游公司、制作假公章和合同,骗取被害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团费和保证金,或谎称只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即可“零”团费参加境外旅游,回国一定期限内便将押金如数返还。但是,被害人缴纳保证金后,迟迟等不到出游通知,方知被骗。在另一起犯罪中,被告人借助所挂靠的旅游公司名义,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低团费吸引被害人签订旅游合同并交纳保证金,再以正常价格与目的地旅游公司签订协议,为被害人提供真实的出境旅游服务,但却将保证金用于理财赚取利息并拒不返还。

钟欣表示,中老年人往往对于只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即可“零”团费境外旅游,几百元游巴厘岛、日本、美国这样明显的诈骗手段缺乏识别能力。这种骗局针对不特定对象,被害人众多,属于涉众型犯罪。北京三中院辖区内审理的4起该类犯罪案件中,犯罪数额最小的骗取4人共计18万元,最多的骗了453人达2900万元。

此类案件反映出旅游产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此,法院建议,旅游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公司业务经营的监督管理,旅游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整治、查处明显低于成本的低价旅游项目;大型旅行社完善品牌管控机制,对下辖加盟商或营业部加强合规审查和服务品质管控。同时,相关部门要规范收取旅游保证金的主体资格、数额、收取存放和返还方式、时限,以及可以扣除保证金的情形等,杜绝旅游保证金直接打入个人账户的做法。

“投资理财”名目多,

掩盖非法集资本质

生活中,很多“投资理财”看似名目繁多,实则具有相同的非法集资本质。常见的一种是推销所谓“理财产品”,小区或超市门口用一个易拉宝介绍理财项目,登记就送礼品的那些所谓理财公司,是这类非法集资高发地;另一种是以直接投资基建、矿业、房产开发、养老院、种植养殖等各种项目为名的非法集资。此外,有的非法集资则是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债权转移、加入会员等为名目实施诈骗。

“在审理非法集资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老年人容易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被害人,有的非法集资甚至以养老、造林、慈善等名义,专门针对老年人吸收资金。”北京三中院刑二庭副庭长杨立军说。

在法院审理的一起以投资养老事业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案件中,集资公司对外宣称投资、筹建养老院,不仅投资回报高,投资人将来还可以免费入住养老院。老年人之间口口相传,纷纷到该公司了解情况。业务经理介绍说,公司做的是养老公益慈善事业,受到国家政策扶持,资金绝对安全放心。为了撑门面,该公司还举办了盛大开业典礼,邀请数百名投资人吃饭、看表演。截至案发,这起犯罪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亿元,造成巨额损失无法偿还。

杨立军说,非法集资之所以构成犯罪,其中一个原因是所募集的资金实际并没有投入所称的实体项目,而是被集资者个人占有挥霍;或者所谓的实体项目其实并不能产生宣称的高额利润,只是用来吸收资金的幌子。有些非法集资一开始确实给予投资者高额回报,但这些高额回报是来自于投资者自身的本金,或者用后来投资者的本金支付前面投资者的利息。

“我们在工商部门查询了,公司是正规公司,投资之前也考察了投资项目,可为什么会变成了非法集资?”这是法官在审理非法集资类案件中时常被投资人问到的问题。对此,杨立军分析,犯罪分子向投资人混淆了概念,普通的“经营资质”并不是公开集资资质。

我国对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于有资质从事储蓄性质公开募集资金的单位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募集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证监会2014年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私募投资基金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募集,发行主体只能向累计不超过法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并且投资者应当为具备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人不得向投资者承诺保本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国家严厉打击以私募基金为名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不得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媒或者讲座、传单、短信、微信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确保安全上网

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以房养老”诈骗和保健品购物诈骗等犯罪活动,开展老年人防诈骗专项宣传活动,是今年“敬老月”活动的重点内容。

近年来,老年人安全上网的话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日前,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全国老龄办宣传部联合指导,腾讯公司主办的“关爱银发一族,守护家人幸福——中老年人上网保护‘安知’项目”在北京启动,通过“安知课堂”为老年人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提供平台,提升老年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今年6月份发布的《中老年人上网状况及风险网络调查报告》显示,家庭感情和熟人交际圈维系是中老年人网络社交的主要动力,超八成中老年人是通过社交软件与子女联系。社交平台也是中老年人获取网络知识的重要渠道,77.1%中老年网民主要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获得网络知识。

据微信最新公布的老年用户数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份,微信55岁至70岁用户达到6100万人。老年人大规模触网趋势明显,微信使用活跃度不断上升,较去年同期增长22%。同时,老年用户对谣言的分辨能力较弱。截至10月中旬,触发微信谣言防护机制的用户中,50岁以上用户占43.5%,大幅超过其他年龄层。

“中老年人普遍没有经历PC阶段,而是直接进入到移动互联网时代,无法招架复杂的网络环境和不断攀升的上网风险。”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说,中老年人正在成为网络诈骗的“完美受害者”:空余时间多、辨识能力弱、安全上网和防骗知识不足,又大多不和子女同住,遭遇诈骗时无法第一时间求助。

打击电信网络犯罪,保护老年人财产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陈士渠表示,公安机关对网络诈骗一直采取高压严打态势,尤其是近年来从线下转入线上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去年破获案件7.8万起,止付、冻结诈骗资金103亿元。“我们会积极打击,但打击是远远不够的,中老年人自身要提高安全上网意识,家人、社会也要积极帮助他们。” 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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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侵犯老年人财产类犯罪多发 这些典型骗局要防范

中国新闻网  作者:李万祥  2018-10-23

养老钱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物质保障。近年来,以老年人为目标的侵财犯罪逐渐成为经济犯罪领域的突出现象,一般多以高息理财、低价买房、低价旅游等方式骗取老年人钱财。针对典型骗局和常见犯罪手段,专家建议,老年人要增强识别、防范骗局的能力。同时,社会各界一起帮助老年人守好养老钱,让他们安乐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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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出境游,

保证金难退回

近年来,“退休之后出去走一走,环游世界”成了不少老年人的梦想。有骗子瞅准了这个机会,以低价出境游为名骗取旅游保证金的新型合同诈骗犯罪屡有发生。

“犯罪分子虚构能够提供出境旅游服务,或者虽然提供真实的低价出境旅游服务,但要求旅游者交纳高额保证金,再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保证金,实际上钱款均被犯罪分子占为己有。”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钟欣说。

在北京三中院审理的一起骗取保证金的犯罪中,被告人虚构了一家旅游公司、制作假公章和合同,骗取被害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团费和保证金,或谎称只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即可“零”团费参加境外旅游,回国一定期限内便将押金如数返还。但是,被害人缴纳保证金后,迟迟等不到出游通知,方知被骗。在另一起犯罪中,被告人借助所挂靠的旅游公司名义,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低团费吸引被害人签订旅游合同并交纳保证金,再以正常价格与目的地旅游公司签订协议,为被害人提供真实的出境旅游服务,但却将保证金用于理财赚取利息并拒不返还。

钟欣表示,中老年人往往对于只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即可“零”团费境外旅游,几百元游巴厘岛、日本、美国这样明显的诈骗手段缺乏识别能力。这种骗局针对不特定对象,被害人众多,属于涉众型犯罪。北京三中院辖区内审理的4起该类犯罪案件中,犯罪数额最小的骗取4人共计18万元,最多的骗了453人达2900万元。

此类案件反映出旅游产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此,法院建议,旅游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公司业务经营的监督管理,旅游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整治、查处明显低于成本的低价旅游项目;大型旅行社完善品牌管控机制,对下辖加盟商或营业部加强合规审查和服务品质管控。同时,相关部门要规范收取旅游保证金的主体资格、数额、收取存放和返还方式、时限,以及可以扣除保证金的情形等,杜绝旅游保证金直接打入个人账户的做法。

“投资理财”名目多,

掩盖非法集资本质

生活中,很多“投资理财”看似名目繁多,实则具有相同的非法集资本质。常见的一种是推销所谓“理财产品”,小区或超市门口用一个易拉宝介绍理财项目,登记就送礼品的那些所谓理财公司,是这类非法集资高发地;另一种是以直接投资基建、矿业、房产开发、养老院、种植养殖等各种项目为名的非法集资。此外,有的非法集资则是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债权转移、加入会员等为名目实施诈骗。

“在审理非法集资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老年人容易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被害人,有的非法集资甚至以养老、造林、慈善等名义,专门针对老年人吸收资金。”北京三中院刑二庭副庭长杨立军说。

在法院审理的一起以投资养老事业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案件中,集资公司对外宣称投资、筹建养老院,不仅投资回报高,投资人将来还可以免费入住养老院。老年人之间口口相传,纷纷到该公司了解情况。业务经理介绍说,公司做的是养老公益慈善事业,受到国家政策扶持,资金绝对安全放心。为了撑门面,该公司还举办了盛大开业典礼,邀请数百名投资人吃饭、看表演。截至案发,这起犯罪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亿元,造成巨额损失无法偿还。

杨立军说,非法集资之所以构成犯罪,其中一个原因是所募集的资金实际并没有投入所称的实体项目,而是被集资者个人占有挥霍;或者所谓的实体项目其实并不能产生宣称的高额利润,只是用来吸收资金的幌子。有些非法集资一开始确实给予投资者高额回报,但这些高额回报是来自于投资者自身的本金,或者用后来投资者的本金支付前面投资者的利息。

“我们在工商部门查询了,公司是正规公司,投资之前也考察了投资项目,可为什么会变成了非法集资?”这是法官在审理非法集资类案件中时常被投资人问到的问题。对此,杨立军分析,犯罪分子向投资人混淆了概念,普通的“经营资质”并不是公开集资资质。

我国对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于有资质从事储蓄性质公开募集资金的单位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募集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证监会2014年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私募投资基金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募集,发行主体只能向累计不超过法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并且投资者应当为具备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人不得向投资者承诺保本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国家严厉打击以私募基金为名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不得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媒或者讲座、传单、短信、微信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确保安全上网

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以房养老”诈骗和保健品购物诈骗等犯罪活动,开展老年人防诈骗专项宣传活动,是今年“敬老月”活动的重点内容。

近年来,老年人安全上网的话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日前,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全国老龄办宣传部联合指导,腾讯公司主办的“关爱银发一族,守护家人幸福——中老年人上网保护‘安知’项目”在北京启动,通过“安知课堂”为老年人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提供平台,提升老年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今年6月份发布的《中老年人上网状况及风险网络调查报告》显示,家庭感情和熟人交际圈维系是中老年人网络社交的主要动力,超八成中老年人是通过社交软件与子女联系。社交平台也是中老年人获取网络知识的重要渠道,77.1%中老年网民主要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获得网络知识。

据微信最新公布的老年用户数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份,微信55岁至70岁用户达到6100万人。老年人大规模触网趋势明显,微信使用活跃度不断上升,较去年同期增长22%。同时,老年用户对谣言的分辨能力较弱。截至10月中旬,触发微信谣言防护机制的用户中,50岁以上用户占43.5%,大幅超过其他年龄层。

“中老年人普遍没有经历PC阶段,而是直接进入到移动互联网时代,无法招架复杂的网络环境和不断攀升的上网风险。”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说,中老年人正在成为网络诈骗的“完美受害者”:空余时间多、辨识能力弱、安全上网和防骗知识不足,又大多不和子女同住,遭遇诈骗时无法第一时间求助。

打击电信网络犯罪,保护老年人财产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陈士渠表示,公安机关对网络诈骗一直采取高压严打态势,尤其是近年来从线下转入线上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去年破获案件7.8万起,止付、冻结诈骗资金103亿元。“我们会积极打击,但打击是远远不够的,中老年人自身要提高安全上网意识,家人、社会也要积极帮助他们。” 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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