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新规10月1日起实施 违规网络售彩定性为非法彩票
上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经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审议决定,对《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作了部分修改。修订后的细则,将“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明确为非法彩票。
违规网络销售彩票定性为非法
《实施细则》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共同制定的部门联合规章,是我国彩票管理的重要法规之一,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是对《彩票管理条例》相关内容作出进一步解释、细化和补充。
此次《实施细则》修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在第七条关于非法彩票的规定中增加一项,将“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列为非法彩票之一。这是我国彩票法规中首次将违规互联网售彩明确为非法彩票。
实施细则删除部分失效条款
此外,根据2015年和2016年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取消部分行政审批的要求,《实施细则》删除了关于彩票派奖审批和彩票销售实施方案审批的内容,并将开设或变更彩票游戏“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技术检测”修改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其实,这部分内容在国务院发布相关规定后就已失效,这也是三部委修订《实施细则》的契机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细则》最后还增加了一条关于法律责任的内容,明确各级财政、民政和体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彩票监督管理活动中违反细则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次修改实施细则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加强彩票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羊城派记者 安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