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明年起实施 将如何改变电商消费?

来源:金羊网 作者:马化展 林烨 发表时间:2018-09-03 23:01

羊城晚报记者 马化展 实习生 林烨

近日,我国电子商务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获得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起实施。它的到来意味着电商的相对“野蛮生长”时代将结束,更加规范有序的时代即将到来。那么,关乎电商行业未来走向的《电商法》,将如何改变你我的电商消费?

消费者选择有望更多元

每年“双11”、“618”的购物狂欢为消费者带来不少实惠,但部分平台暗中要求商家必须退出另一平台的促销活动,甚至直接关闭部分商家的旗舰店。平台内经营者沦为电商巨头大战的受害者,消费者也唯有接受现状。去年天猫曾与京东因“二选一”产生纠纷,美团今年也被传出有要餐饮店、服务商“二选一”的“小动作”。

对此,《电商法》第35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电商专家李成东认为,有了《电商法》,电商平台就不敢明目张胆搞“二选一”了。

假货生存空间变小

不久之前,拼多多陷入假货及山寨风波,随后下架了一批商铺及商品。如果是《电商法》实施之后遭遇这一问题,可能不是下架就能了事。根据《电商法》第45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第84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消费者买到假货概率变低,是值得期待的事情。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认为:“罚款上限由此前草案的50万改为200万,将有助于电商平台经营者改进自己的管理体制,更好地促进竞争。”

侵犯用户权益可能被罚巨资

可能罚200万的不止上述条款。《电商法》第38条提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触犯上述条款的,根据《电商法》第83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三审稿的“连带责任”,到四审稿的“补充责任”,再到《电商法》的“相应责任”,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指出,“定稿的时候改为了‘相应的责任’,这就比较平衡了”。

电商平台不敢太“贴心”

近日,广州市民李先生在国内某OTA平台预订机票时发现,去年该平台曾于捆绑搭售事件之后取消默认勾选,如今又恢复默认勾选保险选项。而在《电商法》正式实施之后,这种行为将被明令禁止。《电商法》第19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同时,第18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此一来,电商平台再要借大数据来“杀熟”,也得掂量掂量了。

总的来说,有了这些规定,电商平台恐怕不敢那么“贴心”了。现阶段仍在打消费者主意的商家们,再不整改到时可能就要被“法办”了。

不同类型商家及平台都受约束

随着电商的迅速发展,在社交平台当微商,通过直播平台销售商品,也已越来越常见。对此,《电商法》第9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这就意味着,以上个体户的网络销售行为,也在监管之列,这对消费者而言也是佳音。

近年来,海淘越来越流行,但一些消费者也面临着网购进口商品后查不到相关企业、投诉无门的烦恼。对此,《电商法》第26条规定:电商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有关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

广州市民张先生表示,现在身边有很多海淘及通过微商代购的朋友,并且好些商品是给婴幼儿使用的,而像这之中的微商是监管难度很大的领域,希望相关规定真的能落到实处。

编辑:
数字报

电商法明年起实施 将如何改变电商消费?

金羊网  作者:马化展 林烨  2018-09-03

羊城晚报记者 马化展 实习生 林烨

近日,我国电子商务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获得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起实施。它的到来意味着电商的相对“野蛮生长”时代将结束,更加规范有序的时代即将到来。那么,关乎电商行业未来走向的《电商法》,将如何改变你我的电商消费?

消费者选择有望更多元

每年“双11”、“618”的购物狂欢为消费者带来不少实惠,但部分平台暗中要求商家必须退出另一平台的促销活动,甚至直接关闭部分商家的旗舰店。平台内经营者沦为电商巨头大战的受害者,消费者也唯有接受现状。去年天猫曾与京东因“二选一”产生纠纷,美团今年也被传出有要餐饮店、服务商“二选一”的“小动作”。

对此,《电商法》第35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或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电商专家李成东认为,有了《电商法》,电商平台就不敢明目张胆搞“二选一”了。

假货生存空间变小

不久之前,拼多多陷入假货及山寨风波,随后下架了一批商铺及商品。如果是《电商法》实施之后遭遇这一问题,可能不是下架就能了事。根据《电商法》第45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第84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消费者买到假货概率变低,是值得期待的事情。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认为:“罚款上限由此前草案的50万改为200万,将有助于电商平台经营者改进自己的管理体制,更好地促进竞争。”

侵犯用户权益可能被罚巨资

可能罚200万的不止上述条款。《电商法》第38条提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触犯上述条款的,根据《电商法》第83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三审稿的“连带责任”,到四审稿的“补充责任”,再到《电商法》的“相应责任”,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指出,“定稿的时候改为了‘相应的责任’,这就比较平衡了”。

电商平台不敢太“贴心”

近日,广州市民李先生在国内某OTA平台预订机票时发现,去年该平台曾于捆绑搭售事件之后取消默认勾选,如今又恢复默认勾选保险选项。而在《电商法》正式实施之后,这种行为将被明令禁止。《电商法》第19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同时,第18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此一来,电商平台再要借大数据来“杀熟”,也得掂量掂量了。

总的来说,有了这些规定,电商平台恐怕不敢那么“贴心”了。现阶段仍在打消费者主意的商家们,再不整改到时可能就要被“法办”了。

不同类型商家及平台都受约束

随着电商的迅速发展,在社交平台当微商,通过直播平台销售商品,也已越来越常见。对此,《电商法》第9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这就意味着,以上个体户的网络销售行为,也在监管之列,这对消费者而言也是佳音。

近年来,海淘越来越流行,但一些消费者也面临着网购进口商品后查不到相关企业、投诉无门的烦恼。对此,《电商法》第26条规定:电商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有关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

广州市民张先生表示,现在身边有很多海淘及通过微商代购的朋友,并且好些商品是给婴幼儿使用的,而像这之中的微商是监管难度很大的领域,希望相关规定真的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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