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抽贷危局、过桥资金昂贵难题 “无还本续贷”亟待实施细则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彭扬 欧阳剑环 发表时间:2018-08-18 22:20

近日银保监会提出,要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有效发挥监管考核“指挥棒”的激励作用。业内人士称,此举可有效降低实体融资成本,同时能很好地解决过桥资金贵问题。无还本续贷的开展应由市场自行决定,商业银行应严格落实准入条件、尽职调查、审核审批、贷后管理,以及违约处置等环节,监管部门需出台更明确的实施细则和评价考核制度。

缓解小微企业“过桥贵”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指出,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为3年左右,成立3年后的小微企业正常营业的约占三分之一。而小微企业平均在成立4年零4个月后才第一次获得贷款,也就是说,小微企业必须熬过“死亡期”才能获得贷款。

华南地区某银行部门负责人陈林(化名)说:“多数企业难以在两三年内连本带息还清,传统行业没有这么高的回报率。企业两三年贷款到期要按照约定还款,一旦还了钱银行不再放款,企业就会被逼到绝路,极可能找民间借贷,实际就是高利贷。”

从贷款利率看,央行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在6%左右,网络借贷利率约13%,温州民间借贷登记利率在15%以上,小额贷款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利率则为15%-20%。

作为解决小微企业倒贷(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的一大途径,无还本续贷近日热度颇高。银保监会近期发文重申落实无还本续贷。

陈林表示,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来说,无还本续贷绝对是利好,解决了银行抽贷的后顾之忧。“在强监管背景下,即便是对经营良好的企业,银行客户经理也不一定愿意放款,因为你做得越多,漏洞也越多,监管查出就得严厉处罚,毕竟对于未来的事情没有人能打包票。”

“无还本续贷对于经济稳定、企业发展将产生显著促进作用。”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任亮表示,在经济形势不佳的背景下,企业的上下游产业链不顺畅,如果某企业的下游企业无法按时付款,这样该企业就不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但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并未出现实质问题。如果银行强行抽贷,则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同时给银行带来损失。反之,如果银行给小微企业缓冲的时间与空间,既能帮助企业渡过暂时难关,也有助于稳定当地金融环境。

防范滋生信用风险

尽管无还本续贷可一定程度上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但专家提示,其中存在一些潜在道德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工银投行高级分析师王志鹏表示,从企业角度看,只付息不还本的借贷模式容易让企业形成无需还本的错误理念,额外增加信用风险;从银行角度看,无还本续贷可能会增加成为银行掩盖不良贷款的手段,通过展期延缓信用风险暴露时间,一旦信用风险在某个时点集中爆发,可能引发更为严重的系统性风险。

在任亮看来,这种业务模式的推广可能带来两方面风险:一方面,根据2015年的通知要求,“无还本续贷”可不调整为“关注类”贷款,这为银行主观调控资产质量数据留下可操作空间,可能给银行掩盖不良埋下伏笔;另一方面,有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能利用这一政策,使银行风险客户的退出障碍增加,加大银行经营风险。

恒丰银行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蔡浩表示,随着央行对稳健货币政策的边际放松,“宽信用”已经成为共识,逆周期引导政策陆续出台,合理的小微企业融资能够得到保障,此时再大面积推广非市场化的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容易滋生道德风险,继而埋下信用风险隐患。

将业务决定权交给市场

早在2014年7月,原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36号文)中提出,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经其主动申请,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审核合格后可以办理续贷。36号文提出办理续贷的小微企业需满足几大条件,包括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等。

陈林强调,“生产、销售环节正常,资金回流正常,未来发展稳定,没有盲目扩张计划或跨行业发展计划,只要满足这些条件,风险是可控的。”

在某股份制银行高管看来,银行和企业应当尊重信贷规律和生产经营规律。监管一定程度上引导银行做小微是有必要的,但须强调金融本身是资源配置,不是谁申请就要贷给他,如此最后会产生很多不良资产。

“为降低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可能引发的潜在风险,应将业务决定权交还给市场,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可加以引导,但应减少干预。”蔡浩表示,要建立市场化规则,“无还本续贷”应交由银行自行决定;要加强银行和融资者的心理引导,银行要提高支持小微企业力度,对经营规范、信用良好的主体不能随意断贷,小微企业则要牢记融资约束,不还钱要付出代价。

针对道德风险,东方金诚首席分析师徐承远表示,商业银行首先需要在目前“借新还旧”“展期”等操作基础上建立规范化、流程化的制度和约束机制,并严格落实准入条件、尽职调查、审核审批、贷后管理以及违约处置等环节。同时,监管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检查、评价、考核、奖惩等约束机制,提高执行效果。

对于流动性风险,徐承远认为,“无还本续贷”是在当前中小银行不良贷款率上行压力大,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背景下推出的,重点针对商业银行支持的中小微客户,商业银行不具有大范围长期推进的动力,预计对商业银行流动性负面冲击的影响不大。同时,监管需要出台更加明确的实施细则和评价考核制度,以指导商业银行建立合理、有效的准入标准,操作流程,提高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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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抽贷危局、过桥资金昂贵难题 “无还本续贷”亟待实施细则

中国经济网  作者:彭扬 欧阳剑环  2018-08-18

近日银保监会提出,要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有效发挥监管考核“指挥棒”的激励作用。业内人士称,此举可有效降低实体融资成本,同时能很好地解决过桥资金贵问题。无还本续贷的开展应由市场自行决定,商业银行应严格落实准入条件、尽职调查、审核审批、贷后管理,以及违约处置等环节,监管部门需出台更明确的实施细则和评价考核制度。

缓解小微企业“过桥贵”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指出,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为3年左右,成立3年后的小微企业正常营业的约占三分之一。而小微企业平均在成立4年零4个月后才第一次获得贷款,也就是说,小微企业必须熬过“死亡期”才能获得贷款。

华南地区某银行部门负责人陈林(化名)说:“多数企业难以在两三年内连本带息还清,传统行业没有这么高的回报率。企业两三年贷款到期要按照约定还款,一旦还了钱银行不再放款,企业就会被逼到绝路,极可能找民间借贷,实际就是高利贷。”

从贷款利率看,央行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在6%左右,网络借贷利率约13%,温州民间借贷登记利率在15%以上,小额贷款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利率则为15%-20%。

作为解决小微企业倒贷(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的一大途径,无还本续贷近日热度颇高。银保监会近期发文重申落实无还本续贷。

陈林表示,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来说,无还本续贷绝对是利好,解决了银行抽贷的后顾之忧。“在强监管背景下,即便是对经营良好的企业,银行客户经理也不一定愿意放款,因为你做得越多,漏洞也越多,监管查出就得严厉处罚,毕竟对于未来的事情没有人能打包票。”

“无还本续贷对于经济稳定、企业发展将产生显著促进作用。”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任亮表示,在经济形势不佳的背景下,企业的上下游产业链不顺畅,如果某企业的下游企业无法按时付款,这样该企业就不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但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并未出现实质问题。如果银行强行抽贷,则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同时给银行带来损失。反之,如果银行给小微企业缓冲的时间与空间,既能帮助企业渡过暂时难关,也有助于稳定当地金融环境。

防范滋生信用风险

尽管无还本续贷可一定程度上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但专家提示,其中存在一些潜在道德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工银投行高级分析师王志鹏表示,从企业角度看,只付息不还本的借贷模式容易让企业形成无需还本的错误理念,额外增加信用风险;从银行角度看,无还本续贷可能会增加成为银行掩盖不良贷款的手段,通过展期延缓信用风险暴露时间,一旦信用风险在某个时点集中爆发,可能引发更为严重的系统性风险。

在任亮看来,这种业务模式的推广可能带来两方面风险:一方面,根据2015年的通知要求,“无还本续贷”可不调整为“关注类”贷款,这为银行主观调控资产质量数据留下可操作空间,可能给银行掩盖不良埋下伏笔;另一方面,有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能利用这一政策,使银行风险客户的退出障碍增加,加大银行经营风险。

恒丰银行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蔡浩表示,随着央行对稳健货币政策的边际放松,“宽信用”已经成为共识,逆周期引导政策陆续出台,合理的小微企业融资能够得到保障,此时再大面积推广非市场化的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容易滋生道德风险,继而埋下信用风险隐患。

将业务决定权交给市场

早在2014年7月,原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36号文)中提出,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经其主动申请,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审核合格后可以办理续贷。36号文提出办理续贷的小微企业需满足几大条件,包括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等。

陈林强调,“生产、销售环节正常,资金回流正常,未来发展稳定,没有盲目扩张计划或跨行业发展计划,只要满足这些条件,风险是可控的。”

在某股份制银行高管看来,银行和企业应当尊重信贷规律和生产经营规律。监管一定程度上引导银行做小微是有必要的,但须强调金融本身是资源配置,不是谁申请就要贷给他,如此最后会产生很多不良资产。

“为降低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可能引发的潜在风险,应将业务决定权交还给市场,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可加以引导,但应减少干预。”蔡浩表示,要建立市场化规则,“无还本续贷”应交由银行自行决定;要加强银行和融资者的心理引导,银行要提高支持小微企业力度,对经营规范、信用良好的主体不能随意断贷,小微企业则要牢记融资约束,不还钱要付出代价。

针对道德风险,东方金诚首席分析师徐承远表示,商业银行首先需要在目前“借新还旧”“展期”等操作基础上建立规范化、流程化的制度和约束机制,并严格落实准入条件、尽职调查、审核审批、贷后管理以及违约处置等环节。同时,监管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检查、评价、考核、奖惩等约束机制,提高执行效果。

对于流动性风险,徐承远认为,“无还本续贷”是在当前中小银行不良贷款率上行压力大,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背景下推出的,重点针对商业银行支持的中小微客户,商业银行不具有大范围长期推进的动力,预计对商业银行流动性负面冲击的影响不大。同时,监管需要出台更加明确的实施细则和评价考核制度,以指导商业银行建立合理、有效的准入标准,操作流程,提高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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