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终于放弃“国酒”商标申请 撤诉致歉

来源:金羊网 作者:程行欢 发表时间:2018-08-15 09:24

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13日22时,茅台在其官方微博上,挂出了一则《关于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的声明》,申请撤回不久前对“国酒茅台”商标和对商评委(全称为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起诉并进行致歉,表示“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国家商评委的复审决定。

今年7月,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商评委,要求商评委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就不予注册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除了起诉商评委,茅台集团还将五粮液、郎酒、汾酒、舍得酒业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让外界倍感震惊。这一事件要追溯到本世纪初。从2001年开始,茅台在“国酒”的评定上,进行了马拉松式的申请。当年茅台向当时的商标局提出申请“国酒茅台”的商标,但并未获得通过。此后在2005年、2006年、2007年、2010年,茅台集团又多次提交过“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

对于茅台的申请,商评委在决定书中认定,“国酒茅台”这一商标中的“国酒”文字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质量评价含义,茅台集团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国酒”具有其他更强的含义。该文字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独占使用,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如果这个获得注册,就剥夺了其他同行业者公平竞争的机会,不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因此,不予核准注册。这一意思也是在2015年修订后的《广告法》得到了体现,即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对于茅台坚持不懈地去争取“国酒茅台”的商标,其他白酒企业终于醒悟过来,并发声进行了激烈的反对,反对企业包括五粮液、剑南春等均表示茅台用不公平的方式独占行业资源,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2012年,国家商标部门公告称“国酒茅台”商标已过初审。短短3个月公示期内,就收到异议书95件次。甚至有媒体称,五粮液与汾酒也为此特意分别提交“国酒五粮液”、“国酒汾酒”商标申请。

2018年5月25日,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及相关方意见,再次对茅台提出的“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复审决定“不予注册”。茅台一怒之下将商评委告上了法庭。    

或许这一事件再次引爆舆论关注而让茅台压力倍增。13日晚间,茅台集团突然发出声明表示撤诉,并进行致歉。“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决定,我们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日前因内部工作衔接问题递交的诉讼申请,公司决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并谨此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在声明中,茅台将诉讼申请归结为“内部工作衔接问题”,同时又表明“历经多年发展,茅台品牌已经深入人心,品质与品牌被广泛认同,企业影响力正向国际市场延伸”, 但贵州茅台一直不遗余力的“国酒”宣传之路,应该还不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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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终于放弃“国酒”商标申请 撤诉致歉

金羊网  作者:程行欢  2018-08-15

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13日22时,茅台在其官方微博上,挂出了一则《关于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的声明》,申请撤回不久前对“国酒茅台”商标和对商评委(全称为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起诉并进行致歉,表示“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国家商评委的复审决定。

今年7月,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商评委,要求商评委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就不予注册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除了起诉商评委,茅台集团还将五粮液、郎酒、汾酒、舍得酒业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让外界倍感震惊。这一事件要追溯到本世纪初。从2001年开始,茅台在“国酒”的评定上,进行了马拉松式的申请。当年茅台向当时的商标局提出申请“国酒茅台”的商标,但并未获得通过。此后在2005年、2006年、2007年、2010年,茅台集团又多次提交过“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

对于茅台的申请,商评委在决定书中认定,“国酒茅台”这一商标中的“国酒”文字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质量评价含义,茅台集团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国酒”具有其他更强的含义。该文字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独占使用,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如果这个获得注册,就剥夺了其他同行业者公平竞争的机会,不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因此,不予核准注册。这一意思也是在2015年修订后的《广告法》得到了体现,即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对于茅台坚持不懈地去争取“国酒茅台”的商标,其他白酒企业终于醒悟过来,并发声进行了激烈的反对,反对企业包括五粮液、剑南春等均表示茅台用不公平的方式独占行业资源,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2012年,国家商标部门公告称“国酒茅台”商标已过初审。短短3个月公示期内,就收到异议书95件次。甚至有媒体称,五粮液与汾酒也为此特意分别提交“国酒五粮液”、“国酒汾酒”商标申请。

2018年5月25日,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及相关方意见,再次对茅台提出的“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复审决定“不予注册”。茅台一怒之下将商评委告上了法庭。    

或许这一事件再次引爆舆论关注而让茅台压力倍增。13日晚间,茅台集团突然发出声明表示撤诉,并进行致歉。“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决定,我们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日前因内部工作衔接问题递交的诉讼申请,公司决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并谨此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在声明中,茅台将诉讼申请归结为“内部工作衔接问题”,同时又表明“历经多年发展,茅台品牌已经深入人心,品质与品牌被广泛认同,企业影响力正向国际市场延伸”, 但贵州茅台一直不遗余力的“国酒”宣传之路,应该还不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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