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文灿股份成功过会 三类股东问题破冰

来源:金羊网 作者:吴海飞 发表时间:2018-03-14 20:30

3月13日,文灿股份IPO申请获通过,成为首家有“三类股东”但顺利过会的新三板公司。业内看来,文灿股份过会意义重大,是继年初证监会明确新三板公司中“三类股东”审核政策后的又一大突破,让合法、合规的“三类股东”吃了一颗定心丸,将成为新三板流动性问题开始解决的重要一步。

近两年等待终见曙光

首家携带“三类股东”企业贝斯达上会折戟之后,第二家含有“三类股东”上会的文灿股份备受市场关注,因为对于新三板数百家含“三类股东”的企业而言,文灿股份的审核结果具有风向标意义。

文灿股份招股书显示,其位于广东佛山,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汽车用铝合金压铸件。文灿股份2015年3月在新三板挂牌,并成功融资3亿元。正是这次定增融资,文灿股份引进了包括九泰基金、中科招商、财通资管等旗下多只资管产品在内的“三类股东”。根据其IPO申报稿,文灿股份27户股东中有10户“三类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3.63%;其中,九泰基金旗下的5支资管产品持有300万股,持股比例1.82%,九泰基金-新三板4号还是文灿股份的第七大股东,持有107万股。

2016年4月25日,文灿股份向证监会报送招股说明书,计划在主板上市。然而此时,三类股东的问题也开始"发酵",拟申报ipo的企业股东中有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的,按照证监会要求必须在申报前清理。于是,携带三类股东的文灿股份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近两年的等待后,文灿股份3月13日成功过会,成为携带“三类股东”过会第一股。该公司最大的“三类股东”九泰基金表示,文灿股份之所以顺利上市,主要因为穿透审核比较到位,顺利排除了此前监管层担忧的利益输送问题,同时,其“三类股东”中也不存在分级、多层嵌套等情况。不过,国盛证券分析师张俊看来,公司质地优秀才是顺利过会的关键。文灿股份整个营收和净利润体量在新三板企业中较大,2017年营业收入达到15.57亿元,净利润达到1.55亿元。2012-2017营收复合增速为14.98%,2012-2017净利润复合增速为38.3%。

业内称具里程碑意义

所谓“三类股东”是指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指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这三类金融产品原来主要为二级市场设计,但是近年被大量运用到一级市场。一般企业申报IPO不存在此问题,只有进行过增发和交易的新三板公司,特别是做市交易股,最容易 “中枪”。因此,受监管影响最深的是已经申报IPO材料的数家新三板公司,以及上百家进入IPO辅导期尚未申报材料的新三板公司。

2018年1月12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申请IPO时存在“三类股东”的监管政策做了明确:一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不得为“三类股东”;二是要求其已经纳入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三是为从源头上防范利益输送行为,要对“三类股东”做穿透式披露;四是要求“三类股东”对其存续期作出合理安排。

证监会明此番说明无疑为拥有合法“三类股东”企业的IPO道路扫清了障碍。不过,穿透核查难度大,部分契约型私募基金股东众多,穿透起来工作量不小。从顺利过会的文灿股份来看,其最新披露的招股书中并没有对“三类”进行穿透披露,为此发审委的反馈中要求其说明相关股东是否符合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其信息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程序,并发表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分析师刘靖表示,文灿股份过会具有里程碑意义,表明“三类股东”问题解决已获实质突破,对提振新三板的市场信心也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刘靖称,由于审核政策待细化,穿透核查仍具难度,老产品的问题仍将继续困扰中介机构,而新发产品则可以轻装上阵。

羊城晚报记者 吴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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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新三板公司文灿股份成功过会 三类股东问题破冰

金羊网  作者:吴海飞  2018-03-14

3月13日,文灿股份IPO申请获通过,成为首家有“三类股东”但顺利过会的新三板公司。业内看来,文灿股份过会意义重大,是继年初证监会明确新三板公司中“三类股东”审核政策后的又一大突破,让合法、合规的“三类股东”吃了一颗定心丸,将成为新三板流动性问题开始解决的重要一步。

近两年等待终见曙光

首家携带“三类股东”企业贝斯达上会折戟之后,第二家含有“三类股东”上会的文灿股份备受市场关注,因为对于新三板数百家含“三类股东”的企业而言,文灿股份的审核结果具有风向标意义。

文灿股份招股书显示,其位于广东佛山,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汽车用铝合金压铸件。文灿股份2015年3月在新三板挂牌,并成功融资3亿元。正是这次定增融资,文灿股份引进了包括九泰基金、中科招商、财通资管等旗下多只资管产品在内的“三类股东”。根据其IPO申报稿,文灿股份27户股东中有10户“三类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3.63%;其中,九泰基金旗下的5支资管产品持有300万股,持股比例1.82%,九泰基金-新三板4号还是文灿股份的第七大股东,持有107万股。

2016年4月25日,文灿股份向证监会报送招股说明书,计划在主板上市。然而此时,三类股东的问题也开始"发酵",拟申报ipo的企业股东中有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的,按照证监会要求必须在申报前清理。于是,携带三类股东的文灿股份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近两年的等待后,文灿股份3月13日成功过会,成为携带“三类股东”过会第一股。该公司最大的“三类股东”九泰基金表示,文灿股份之所以顺利上市,主要因为穿透审核比较到位,顺利排除了此前监管层担忧的利益输送问题,同时,其“三类股东”中也不存在分级、多层嵌套等情况。不过,国盛证券分析师张俊看来,公司质地优秀才是顺利过会的关键。文灿股份整个营收和净利润体量在新三板企业中较大,2017年营业收入达到15.57亿元,净利润达到1.55亿元。2012-2017营收复合增速为14.98%,2012-2017净利润复合增速为38.3%。

业内称具里程碑意义

所谓“三类股东”是指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指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这三类金融产品原来主要为二级市场设计,但是近年被大量运用到一级市场。一般企业申报IPO不存在此问题,只有进行过增发和交易的新三板公司,特别是做市交易股,最容易 “中枪”。因此,受监管影响最深的是已经申报IPO材料的数家新三板公司,以及上百家进入IPO辅导期尚未申报材料的新三板公司。

2018年1月12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申请IPO时存在“三类股东”的监管政策做了明确:一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不得为“三类股东”;二是要求其已经纳入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三是为从源头上防范利益输送行为,要对“三类股东”做穿透式披露;四是要求“三类股东”对其存续期作出合理安排。

证监会明此番说明无疑为拥有合法“三类股东”企业的IPO道路扫清了障碍。不过,穿透核查难度大,部分契约型私募基金股东众多,穿透起来工作量不小。从顺利过会的文灿股份来看,其最新披露的招股书中并没有对“三类”进行穿透披露,为此发审委的反馈中要求其说明相关股东是否符合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其信息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程序,并发表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分析师刘靖表示,文灿股份过会具有里程碑意义,表明“三类股东”问题解决已获实质突破,对提振新三板的市场信心也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刘靖称,由于审核政策待细化,穿透核查仍具难度,老产品的问题仍将继续困扰中介机构,而新发产品则可以轻装上阵。

羊城晚报记者 吴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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