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岁钱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春节期间,小孩向长辈拜年,长辈给压岁钱已经成为一种新年民俗。但有很多孩子表示,自己的压岁钱经常还没“焐热”,就被父母“没收”了。
日前,云南一女大学生小娟因父母离婚后不愿为其支付大学学费及生活费,遂以要求父母返还5.8万元压岁钱缴纳学费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从实现最佳社会效果的角度对案件做出调解,小娟父母最终同意每月定期向小娟支付1500元,直至其毕业。
其实,通常情况下,子女与父母并不会因为压岁钱归属于谁而较真。然而,当孩子遇到父母离异、被拒绝抚养或遗产继承等特殊情况时,压岁钱的归属问题则必须予以明确。
压岁钱本并不是一个法律名词,因此判断压岁钱的归属,实际上是将法律概念与生活概念衔接的过程。从实质上看,给予压岁钱的行为是他人自愿无偿地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的行为,这在法律上被确认为赠与行为。当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后,所有权即从赠与人处转移至受赠人,因此,当孩子作为受赠人时,压岁钱的所有权理应是孩子的。
至于取得压岁钱后是否必须上交父母,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现行规定,一般情况下,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法律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满8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不满8周岁的孩子由于无法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若要动用自己的压岁钱消费、储蓄、捐款等,就需要将自己的压岁钱交给其监护人,由其代为行使民事法律行为;而对于8到18周岁之间的孩子们来说,已经有了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自行将压岁钱存入银行,可用于购买自己喜爱的文具书本等一些与其心智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但一些大额花销及对其心智并无益处的花销仍然需要被其监护人严格控制,如网络游戏的大额充值、网络直播的大额打赏等。
压岁钱本是寄托着长辈对晚辈的关怀爱护,建议家长为孩子设立一个独立的银行账户存放压岁钱,用于有益于孩子成长的花销,对于大额支出要进行备注。另外还要积极引导孩子们对压岁钱的处置,帮助他们建立起节约和理财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