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新员工发放年终奖合法吗?专家为你支招
对很多工薪族来说,年终奖是岁末年初的一大盼头,同时也是他们离职跳槽的一大钳制。提前离职是否有年终奖?李女士的遭遇和朋友截然不同。
朋友离职拿到了年终奖
李女士目前在渝北一家交通设施公司做工程造价工作。前几日,李女士和朋友聊天时了解到,朋友上个月从之前上班的地方离职了,公司还提前给她补发了年终奖。
这一下,李女士心里打鼓了。李女士是2017年12月份跳槽到现在这家公司的,在之前那家公司,她工作了近一年,临走前,李女士压根没有去打听,她这种情况是否能领到年终奖。
和李女士一样,她的朋友离职前也是在民企做工程预算员,李女士觉得她们两个人的情况是有可比性的。
李女士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朋友,两人觉得之前的公司应该支付李女士1月至11月的年终奖,李女士下定决心想要回这笔钱。
公司回复:没有任何可能
“毕竟人已经离职两个月,该怎么要这笔钱呢?是直接上门要这笔钱,还是直接去劳动仲裁呢?如果仲裁会不会对现在的工作造成影响?”这段时间,李女士说每天都在想这个事情。
纠结了好几天,李女士把自己的顾虑告诉了朋友。朋友决定陪李女士一起上门去问个清楚,如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再考虑去仲裁也不迟。
两天后,李女士在朋友的陪同下,鼓起勇气走进了离职前公司的大门,找到公司人力主管,表达了要公司补发去年1-11月份年终奖的想法。
主管听完后,告诉李女士,这件事情没有任何可能。他称,只有在册的员工才能享受公司年终奖,提前离职的员工肯定是无法获得年终奖的。
这个答复把李女士难住了,当初的劳动合同找不到了,她也不知道合同上有没有关于年终奖的明确规定。李女士想知道,如果通过正常途径拿不到这笔钱,去劳动仲裁有没有胜算?
年终奖和跳槽并不矛盾
汇博网人力资源专家李春杰分析,如果该公司规章制度及与李女士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没有明确规定,那么,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李女士应当得到去年1至11月份的奖金。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四条、七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奖金;奖金包括生产奖;生产奖包括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何女士是一家企业的HR。她介绍,年底是招人最艰难的时期,主要原因就是很多人会在年终奖上有纠结。对想在年底跳槽的职场人士,何女士给出了两个建议:
第一,摸清新公司薪酬政策。有的公司有政策:如求职者在公司要求时间内入职并且为此损失了上家公司的年终奖,作为经济补偿,公司在求职者通过试用期后可发给一笔奖金(金额可谈)。不过这样的政策,公司一般不会主动提出,因此一定要自己争取。如果你觉得公司对你的意向度非常高,可以勇敢地提出自己的诉求。
第二,谈入职时间。比如有的公司政策是1周内接录用通知,1个月内入职,但执行时不会这么死板,所以大可以拿出谈判技巧,把入职时间延后到上家公司发完年终奖。
■专家支招
公司不给新员工发放年终奖,合法吗?
解读:公司的《员工手册》关于“凡新职工,当年无年终奖”的制度规定,因与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相悖,当属无效。新职工应当得到相应月份的年终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法院应予支持。
休产假能拿到全额年终奖吗?
解读:公司明确规定“年终奖按职工实际出勤情况而定”,因此焦点是“休产假期间是否属于未出勤”。《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国务院1988年第9号令也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因此,休产假不存在考勤相关问题,可以拿到全额年终奖。
年底双薪算不算年终奖?
解读:公司有权自主制订自己的薪资管理办法和年终奖分配方案,既然公司明确约定年底双薪属于薪酬体系部分,那么其与业绩考核为依据的工资和其年终奖部分是不相关联的。因此,年底双薪算年终奖,应与工资分别发放。(记者 林祺)